為維護學術倫理及預杜學位論文有抄襲之情事,本校博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時應先提出線上論文比對系統之比對結果報告一份,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方可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學位考試。相關規定業於109年11月13日109學年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修定「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及「博士學位考試應行注意事項」,重點摘要如下:
•依修訂後「博士學位考試應行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博士班研究生提出候選人資格審查及學位考試之申請,應繳交論文比對結果報告。故博士班研究生自即日起申請學位考試前應先繳交論文比對結果報告,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方可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研究生之論文比對結果報告請各教學單位自行收執)。請各教學單位轉知所屬教師及學生配合辦理。
•碩士班部分,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奉教育部109.12.17臺教高(二)字第1090171046號函備查在案,自109.12.17日起,碩士班申請學位考試前應先繳交論文比對結果報告,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方可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學位考試申請(研究生之論文比對結果報告請各教學單位自行收執)。請各教學單位轉知所屬教師及學生配合辦理。
•本校論文比對事宜,請至成功大學圖書館電子資源查詢系統進行論文比對或洽圖書館知識服務組余小姐(分機 65785)。